WRC-23 WP 3M的议程项目

2023年4月18日

WRC-23 WP 3M的议程项目

点对点和地球空间传播

以下列表显示了WRC-23议程项目,这是其中一个相关小组。点击议程项目或决议以获取有关使用哪种Visualyse产品以及我们如何帮助研究此问题的更多信息。

议程 描述
1.1

本议程项目涉及根据第223号决议(WRC-19)审议IMT的地面组件可以使用频段4800-4 825和4835-4 950 MHz的条件。特别是,它解决了技术和监管条件,如功率通量密度(pfd)限制,这可以保护航空和海上移动服务。

根据WRC-23的审查,这些条件是:

  1. 在频段4 800-4 825 MHz和4 835-4 950 MHz中,与飞机站的协调距离为300公里(陆地路径)或450公里(海上路径)
  2. 在频段4 800-4 990 MHz中,与固定服务站或移动服务的其他地面站的协调距离为70km
  3. 第5.441 B 号决议中的 PFD 阈值,不适用于决议第5号决议中列出的国家
1.2

本议程项目考虑确定IMT频段3 300-3 400 MHz(第2区域和第1区域的修订脚注)、3 600-3 800 MHz(第二区域)、6 425-7 025 MHz(第1区域)、7 025-7 125 MHz(全球)和10.0-10.5 GHz(第2区域),包括可能主要分配给移动服务。

邀请ITU-R研究:

  1. 考虑到不断发展的需求、地面IMT系统的技术和操作特征、IMT的发展、部署场景、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和需要频谱的时间框架,与在所列频段中可能使用IMT的地面部分有关的技术、操作和监管问题
  2. 共享和兼容性研究(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与相邻频段中的服务),以保护现有主要分配的服务,而不施加额外的监管或技术限制,并在适当的时候对相邻频段的服务进行保护
1.3

本议程项目考虑了在区域1中可能主要分配给频段3 600-3 800 MHz的移动服务(航空除外)的问题。

ITU-R被邀请研究共享和兼容性研究(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与相邻频段中的服务),以保护具有现有主要分配的服务

1.4

本议程项目考虑在2.7GHz以下的一些频段中,在移动服务中使用高空平台站作为IMT基站(HIBS)。特别是以下频段:

  1. 694 - 960 MHz
  2. 1 710 - 1 885 MHz (1 710 - 1 815 MHz for uplink only in Region 3)
  3. 2 500 - 2 690 MHz (2 500 - 2 535 MHz for uplink only in Region 3 except 2 655 - 2 690 MHz in Region 3)

邀请ITU-R研究:

  1. HIBS的频谱需求
  2. 共享和兼容性研究(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与相邻频段的服务),以保护现有主要分配的服务,而不会在部署中施加任何额外的技术或监管限制
  3. 对现有脚注和决议进行修改,以便于使用具有IMT最新无线电接口技术的HIBS
  4. HIBS的定义以及可能对RR进行的适当修改
1.5

本议程项目旨在根据第235号决议审查第1区域470-960 MHz频段内现有服务的频谱使用和需求,并在审查的基础上考虑第1区域470-694 MHz频段内可能采取的监管行动

邀请ITU-R:

  1. 审查频谱使用情况,研究1区470-960 MHz频段内现有服务的频谱需求,特别是广播和移动(不包括航空)的频谱需求
  2. 在广播和移动(不包括航空)之间的470-694 MHz频段内,酌情进行共享和兼容性研究
  3. 共享和兼容性研究,以便为其他现有服务的系统提供相关保护
1.6

本议程项目旨在审议促进亚轨道飞行器无线电通信的监管规定

邀请ITU-R研究:

  1. 亚轨道飞行器上的空间站与提供语音、数据、测控等功能的地面/空间站之间通信的频谱需求。
  2. 对RR进行适当的修改(如有),不包括任何新的分配或对现有分配的更改,以适应亚轨道飞行器,包括这些站点的状态,亚轨道飞行器在航空法规下运行和促进无线电通信的技术和监管条件将使亚轨道飞行器能够融入空域并与国际民用航空互操作,定义与研究相关的相关技术特征和保护标准,并与主要分配在相同或相邻频段的现有服务进行共享和兼容性研究
  3. 根据研究结果,确定是否需要接入WRC-23之后应解决的额外频谱
1.7

本议程项目旨在考虑在117.975-137 MHz频段的全部或部分频段内为地对空和空对地方向分配新的航空移动卫星服务,同时防止对在AM(R)S、ARNS和相邻频段中运行的现有甚高频系统的过度限制

邀请ITU-R研究:

  1. 定义相关技术特征,并研究地对空和空对地方向117.975-137 MHz频段内潜在的新AMS(R)S系统与频段内或相邻频段内现有主要服务之间的兼容性,同时确保对使用这些频段内主要服务的系统的保护。
  2. 考虑到国际民航组织的责任,根据研究结果,为117.975-137 MHz频段内的AMS(R)S可能的新分配提供技术和监管法规
1.9

本议程项目旨在审查《无线电规则》附录27,并根据ITU-R研究考虑适当的监管行动和更新,以适应分配给航空移动(航线)服务的现有高频频段中商业航空生命安全应用的数字技术,并确保当前高频系统与现代化高频系统共存

邀请ITU-R研究:

  1. 对于2 850和22 000 kHz之间的航空移动(航线)服务,对附录27进行任何必要的修改
  2. 确定任何必要的过渡安排
  3. 建议如何在确保符合安全要求的同时引入新的数字航空宽带高频系统
  4. 定义相关的技术特征,并与主要分配在相同或相邻频段的现有服务进行任何必要的共享和兼容性研究,以避免有害干扰
1.10

本议程项目旨在研究频谱需求、与无线电通信服务的共存以及为非安全航空移动应用的用户可能分配的航空移动服务的监管措施。

邀请ITU-R研究:

  1. 用于飞机系统的空对空、地对空和空对地通信的新的非安全航空移动应用的频谱需求。
  2. 在22-22.21 GHz频段内进行共享和兼容性研究,该频段已主要分配给除航空移动服务外的移动设备,以评估“除航空移动设备外”限制的可能修订或删除,同时确保在所考虑的频段内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在相邻频段内保护主要服务。
  3. 关于15.4-15.7 GHz频段非安全航空应用的航空移动服务可能新的主要分配的共享和兼容性研究,同时确保对所考虑频段以及适当情况下相邻频段的主要服务的保护
  4. 定义被动服务和无线电天文学的适当保护,分配在相邻波段,防止AMS的不必要发射
1.12

本议程项目旨在研究在45 MHz左右的频率范围内为星载雷达测深仪的EESS(有源)服务可能进行的新的二次分配,同时考虑到对现有服务的保护,包括对相邻频段的保护。

WRC-23被邀请考虑对频谱需求的研究结果,以在45 MHz左右的频率范围内为星载雷达测深仪的EESS(有源)服务可能进行新的二次分配,同时考虑对现有服务的保护

ITU-R受邀对频谱需求进行研究,并在40-50 MHz频率范围和相邻频段内的EESS(有源)服务与无线电定位、固定、移动、广播、业余和空间研究服务之间进行共享研究

1.13

本议程项目是考虑是否有可能将14.8-15.35 GHz 频段分配给空间研究服务。邀请ITU-R:

  1. 调查并确定兼容性和共享研究中需要考虑的所有相关场景,同时考虑最新的相关ITU-R建议
  2. 及时进行并完成WRC-23共享和兼容性研究,以确定在14.8-15.35 GHz频段中将SRS分配升级为主要状态的可行性,从而确保对主要服务的保护
  3. 根据研究结果确定技术和监管条件

WRC-23受邀根据ITU-R的研究结果,考虑到研究,研究将14.8-15.35 GHz频段中SRS分配的次要状态升级为主要状态的可能性

1.14

本议程项目旨在审查和考虑对231.5-252 GHz频率范围内的EESS(无源)现有或可能的新主频分配进行的可能调整,以确保符合最新的遥感观测要求。邀请ITU-R:

  1. 审查231.5-252 GHz频率范围内的EESS(无源)的现有主要分配,以分析这些分配是否符合无源微波传感器的观测要求
  2. 研究231.5-252GHz频率范围内EESS(无源)分配的任何变化可能对这些频段中的其他主要服务产生的影响
  3. 在考虑研究结果的情况下,酌情研究在231.5-252 GHz频率范围内对EESS(无源)分配的可能调整

WRC-23被邀请审查这些研究的结果,以期在不过度限制当前分配在该频率范围内的其他主要服务的情况下,适当地调整现有分配或增加可能的新分配,用于231.5-252 GHz频率范围的EESS(无源)

1.15

本议程项目旨在协调全球固定卫星服务中与地球静止空间站通信的飞机和船只上的地球站对12.75-13.25 GHz频段(地对空)的使用。邀请ITU-R:

  1. 研究地面站在飞机和船只上的技术、操作特性和用户要求,这些飞机和船只在12.75-13.25GHz频段(地对空)的FSS中与地面服务组织空间站通信或计划通信,并在附录30B《MIFR清单》第65条的范围内进行研究
  2. 考虑到附录30B的规定,研究与FSS中的GSO空间站通信的飞机和船只上的地球站、现有服务的当前和计划站点以及与这些服务相邻的波段中的服务之间的共享和兼容性问题,以确保对这些服务及其未来发展的保护,而不是对其施加不当的限制
  3. 研究参与飞机地球站运行的实体的责任和决议
  4. 制定标准,以确保飞机和船舶上的地球站作为FSS在该频段的新应用,不会比附录30B中的现场地球站要求更多的保护或造成更多的干扰
  5. 考虑到研究结果,特别是在不影响附录30B计划的情况下,制定与在12.75-13.25GHz频段(地对空)运行的FSS中的GSO空间站通信的飞机和船舶上的地球站协调运行的技术条件和监管规定
  6. 确保附录30B中12.75-13.25GHz频段内飞机和船舶上的地球站的运行不会对干扰标准产生不利影响,包括多个地球站对飞机和船舶的累积影响
  7. 确保飞机和船只上的地球站使用12.75-13.25GHz频段(地对空),不应限制其他管理部门访问附录30B中的国家资源
  8. 确保在飞机和船舶上使用地球站不会导致与这些站通信的GSO网络之外的任何额外状态

WRC-23被邀请审查这些研究的结果,并酌情采取必要的行动

1.16

本议程项目旨在酌情研究和制定技术、操作和监管措施,以促进运行中的非地面服务FSS地球站使用17.7-18.6 GHz、18.8-19.3 GHz、19.7-20.2 GHz(空间对地)、27.5-29.1 GHz和29.5-30 GHz频段,同时确保对这些频段中的现有服务提供适当保护。邀请ITU-R:

  1. 研究计划在17.7-18.6 GHz、18.8-19.3 GHz、19.7-20.2 GHz(空对地)、27.5-29.1 GHz和29.5-30 GHz(地对空)或其部分频段运行的不同类型的移动地球站的技术、运行特性和用户要求
  2. 研究在17.7-18.6 GHz、18.8-19.3 GHz、19.7-20.2 GHz(空间对地球)、27.5-29.1 GHz和29.5-30 GHz(地球对空间)或其部分频段中分配的运动中的地球站与当前和计划的主要服务站之间的共享和兼容性,确保保护地面服务运营系统和其他服务,包括这些频段和相邻频段的地面服务,包括被动服务,而不是对其施加额外的限制
  3. 考虑到研究结果,制定关于使用非GSO FSS系统运行的航空和海上地球站的技术和监管规定
  4. 确保根据本决议制定的技术和操作措施以及可能的监管变更不会影响与保护GSO网络免受非GSO FSS系统影响有关的相关规定

WRC-23被邀请审查这些研究的结果,并酌情采取必要的行动

1.17

本议程项目旨在根据第COM6/14号决议(WRC-19),在ITU-R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在适当情况下增加卫星间服务分配,确定并实施适当的监管行动,以在特定频段或部分频段内提供卫星间链路。邀请ITU-R:

  1. 开发不同类型空间站的技术和运行特性,这些空间站计划在11.7-12.7 GHz, 18.1-18.6 GHz, 18.8-20.2 GHz 和 27.5 - 30 GHz频段内进行星间传输
  2. 研究11.7-12.7 GHz、18.1-18.6 GHz、18.8-20.2 GHz和27.5-30 GHz频段空间站之间传输的技术和运行特性,包括频谱要求、轴外EIRP值和带外发射限值
  3. 研究卫星对卫星链路之间的共享和兼容性,该链路旨在11.7-12.7 GHz、18.1-18.6 GHz、18.8-20.2 GHz和27.5-30 GHz频段的空间站之间运行,以及FSS的当前和计划站点以及分配在相同频段和相邻频段的其他现有服务,包括被动服务,以确保对初级服务的保护
  4. 为不同类型的空间站制定11.7-12.7 GHz、18.1-18.6 GHz、18.8-20.2 GHz和27.5-30 GHz频段或其部分频段的星对星运行的技术和监管规定,包括新的国际空间站分配,同时考虑到上述研究结果

WRC-23被邀请审查这些研究的结果,并酌情采取必要的行动

1.18

本议程项目将审议与频谱需求和移动卫星服务未来发展窄带移动卫星系统的潜在新分配有关的研究。邀请ITU-R:

  1. 对频谱和操作要求以及低数据速率系统的系统特性进行研究,以从MSS中的地面设备收集数据并对其进行管理,如决议所述,考虑a),并仅限于识别c)中的基本特性
  2. 与现有的主要服务进行共享和兼容性研究,以确定MSS新分配的适用性,以保护以下频段和相邻频段中的主要服务:第2区1 695-1 710 MHz,第1区2 010-2 025 MHz,第2区3 300-3 315 MHz,第3 385-3 400 MHz
  3. 考虑可能的新的一级或二级分配,具有必要的技术限制,考虑到识别c)中所述的MSS的特征,用于操作低数据速率系统的非GSO卫星,用于收集和管理,基于共享和兼容性研究结果的地面设备,同时确保保护这些频段和相邻频段中的现有主要服务,而不会对其进一步发展造成过度限制
1.19

本议程项目是考虑在第2区域17.3-17.7 GHz频段的空间对地方向上为固定卫星服务新的主要分配,同时保护该频段中的现有主要服务。其决心保护在主要基础上分配频段的无线电通信服务,特别是附录30A中包含的分配。

ITU-R被邀请为WRC-23及时进行和完成FSSS(空间对地球)和广播卫星服务(空间对地)之间以及FSS(空间对地面)和FSS(地球对空间)之间的共享和兼容性研究,以考虑在区域2的17.3-17.7GHz频段中对FSS(空间对地球)的可能的新的主要分配,同时确保在适当情况下保护相同和相邻频段中的现有主要分配,并且不对BSS(空间对地球)和FSS(地球对空间)的现有分配施加任何额外限制:

请WRC-23考虑上述研究的结果,并酌情采取必要的行动。

9.1 Topic A

本议程项目是审查与空间天气传感器的技术和操作特性、频谱要求和适当的无线电服务名称有关的研究结果,以期在不对现有服务施加额外限制的情况下,在《无线电规则》中说明适当的承认和保护。

邀请ITU-R:

  1. 及时确定WRC-23,并根据ITU-R对技术和操作特性的现有和可能的进一步研究,确定需要受到适当法规保护的特定空间天气传感器。这包括确定是否应将仅接收空间天气传感器指定为Metaids服务的应用程序,以确定适当的无线电通信服务(如有),用于确定仅接收空间气象传感器不属于Metaids服务范围的情况
  2. 及时为WRC-23与在空间天气传感器使用的频段内运行的现有系统进行任何必要的共享研究,目的是确定可能的监管规定,这些规定只能用于接收运行中的空间天气传感器,以便在《无线电规则》中对其进行适当识别,同时不对现有服务施加额外限制
  3. 开发《无线电规则》第1条和第4条中描述的潜在决议和/或WRC决议(如果认为合适),供WRC-23考虑,空间天气传感器系统及其相应用途,以及仅接收空间天气传感器的保护要求
  4. 及时为WRC-23研究有源空间天气传感器的技术和运行特性,并与运行在有源空间气象传感器使用的频段内的现有系统进行必要的共享研究,目的是为这些传感器确定适当的无线电通信服务

指示BR主任向WRC-23报告ITU-R研究的结果

9.1 Topic B

本议程项目旨在审查1 240-1 300 MHz频段内的业余服务和业余卫星服务分配,以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额外措施来确保保护在同一频段内运行的无线电导航卫星(空间地球)服务。

邀请ITU-R:

  1. 对1 240-1300 MHz频段内的业余服务和业余卫星服务分配中使用的不同系统和应用程序进行详细审查
  2. 考虑到上述审查的结果,研究可能的技术和操作措施,以确保在1 240-1 300 MHz频段内保护RNSS(空间对地)接收器免受业余和业余卫星服务的影响,而不考虑取消这些分配

指示BR主任向WRC-23报告ITU-R研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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